8月1日,記者從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(zhàn)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,攻堅戰(zhàn)第四周(7月24日-30日)與第三周(7月17日-7月23日)相比,省轄市PM10平均濃度降低10微克,下降14.5%。第四周18個省轄市PM10平均濃度為59微克/立方米;10個省直管縣(市)PM10平均濃度為57微克/立方米。 數據顯示,PM10平均濃度除安陽市高于國家二級標準年均限值(70微克/立方米)外,信陽、洛陽、駐馬店、周口、濟源、南陽、三門峽、漯河、許昌、平頂山、鶴壁、開封、商丘、鄭州、新鄉(xiāng)、焦作、濮陽17市均低于或持平國家二級標準年均限值。與上周相比,安陽PM10平均濃度下降5.2%。 與攻堅戰(zhàn)第三周相比,省直管縣(市)PM10平均濃度降低1微克,下降1.7%。PM10平均濃度除蘭考縣高于國家二級標準年均限值外,鄧州、滑縣、固始、長垣、汝州、永城、新蔡、鹿邑、鞏義9縣(市)均低于國家二級標準年均限值;與上周相比,蘭考PM10平均濃度上升11.5%。 截至7月30日,18個省轄市PM10累計濃度為133微克/立方米,PM10濃度值高于全省省轄市平均值的有鄭州、新鄉(xiāng)、安陽、濮陽、焦作、商丘、三門峽、漯河8市,濃度值較高的6市是鄭州(153微克/立方米)、新鄉(xiāng)(150微克/立方米)、安陽(148微克/立方米)、濮陽(147微克/立方米)、焦作(146微克/立方米)、商丘(146微克/立方米)。同時,距離全年目標值差距較大的有商丘、焦作、濮陽、新鄉(xiāng)、漯河、許昌、鶴壁、駐馬店、洛陽、南陽、三門峽11市。 截至7月30日,10個省直管縣(市)累計濃度為125微克/立方米。濃度值高于全省省直管縣(市)平均值的有鞏義、蘭考、滑縣、汝州、鹿邑5縣(市);濃度值較高的3個省直管縣(市)是鞏義(147微克/立方米)、蘭考(147微克/立方米)、滑縣(143微克/立方米)。同時,距離全年目標值差距較大的省直管縣(市)有鹿邑、蘭考、滑縣、新蔡、長垣、鞏義6縣(市)。